当您持学生签证入境美国时,您通常会被允许在美国停留直至完成整个学业。这意味着只要您还是一名全日制学生,您就可以在美停留,即使您护照上的学生签证已经过期。如果一名学生已经完成了I-20表上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经过批准的实习,他仍然被允许在离美前停留下述额外时间:
· F-1 学生: 最多还可额外停留60天,以便为离美或转校做好准备
· M-1 学生: 最多还可额外停留30天 (这样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, 整个学习期不超过一年)。只要该生完成了全部课程并一直保持学生身份,就被允许多停留30天时间为离美做好准备。为使其完成整个学习项目,某些持M签证的学生最多可以获得3年的延期停留批准。
下面就学生的停留时间举个例子说明:假设您5年有效的签证将在2005年1月1日过期,而您在入境美国时被批准留美直到完成整个学业(停留期的标志通常是您护照或I-94卡上的一个缩写“D/S”),那么您在签证过期后仍然可以在美停留,只要您还是一名全日制学生。虽然您在美停留超过2005年1月1日后签证已经过期,您仍然拥有合法的学生身份。但是如果您在签证过期后离开了美国,那么在返美继续学业之前必须获发新的学生签证。学生签证过期后不能在美国国内续签或重新签发,必须由境外的美国使馆或领事馆签发。
编辑:Sisly